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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06 16:50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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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关于征集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线索的公告
 

临环办[2026]5

各相关单位、广大市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临河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线索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在城乡结合部、拆迁地块、行政交界区域,以及山边、水边、岸边等“三边地带”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等)的行为;

(二)在河流湖泊、荒滩荒地、坑塘矿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沙地等生态敏感区域非法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行为;

(三)非法运输、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政污泥等行为

(四)非法拆解处置废弃设备(包括报废机动车、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及消费品,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五)其他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鼓励公众监督举报

为有效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线索:

(一)举报内容:

提供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等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如:XXXXXX沟渠/XX路旁空地)、车辆特征(车牌号、车型、颜色等)、倾倒物质外观描述、现场照片或视频等有效信息。

(二)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0478-8921805(工作日9:00-12:00,15:00-18:00期间)

2.举报邮箱:lhqsthjfj@163.com

3.来信来访:金沙路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地址:临河区党政大楼D6,邮编:015000)。

(三)举报保护与奖励:

我局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重大线索、有效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将依据《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落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运输经营者等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固废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自觉抵制并主动举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对明知故犯、参与或协助非法倾倒的,将依法追究连带责任。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合力打击。请广大市民积极行动,共同守护临河区的生态环境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202615日       

初审:李琛    复审:侯晓东    终审:史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