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4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巴彦淖尔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反馈后,涉及临河区整改任务,区委和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果断的行动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进展情况。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并多次调度部署,带头深入一线指导督导,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其他有关区领导主动领任务、担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既集中解决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努力做到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将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28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进一步分解了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压实整改责任。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调度梳理整改进展,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考核措施,强化结果运用。
二、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2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转办的11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委和区政府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政府常务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认识,增强了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临河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临河区各级领导干部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二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制定实施《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工作方案》,相关任务均按时推进。新华林场防沙治沙示范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三是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均符合要求。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2025年11月,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27.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96天,有效天数334天,优良率为88.6%。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整治完成率为100%,8个城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全部完成设置审批,全区无劣Ⅴ类水体。2024年全区农药亩均用量同比减少13.62克(减幅6.4%)、2024年全区化肥亩均用量同比减少4.46公斤(减幅11.32%)、2024年秋季及2025年春季回收地膜5224.269吨,回收率85.62%。
下一步,临河区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全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统筹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附件:临河区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临河区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第一个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一)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缺乏深刻理解,运用系统思维全地域全要素全过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思路不清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发展、轻保护”,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态度不坚决、动真碰硬不够,推进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对本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临河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结合重大宣讲主题开展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
2.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安排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3.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拧紧责任链条。把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反馈问题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整改到位。
4.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将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畴,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对反映领导干部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二)农业“四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截至2025年12月,控药减害方面:已推广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127.5万亩,统防统治98.39万亩,除草剂两项替代39.02万亩,膜间除草技术102.02万亩。控肥增效方面:已推广配方肥、新型肥料共148.2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103万亩,机械侧深施肥技术50.1万亩,推广无膜浅埋种植技术0.1万亩,减少地膜使用量。已完成推广应用加厚地膜50万亩,全生物降解膜1万亩。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升了地膜的可回收性,减少残膜污染,进一步提高地膜回收率。
(三)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差距。2020年12月,巴彦淖尔市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一些职能部门对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不够,被检察机关提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制定印发了《临河区2025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强化盯办落实,进一步压实了临河区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临河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
3.2021年以来,临河区检察院对办理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不合格案件。
(四)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不够,对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监督检查不到位,考核评价不到位,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部分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以学习、传达文件为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等事宜。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临河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考核评价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农场、街道及相关部门的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临河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五)市住建部门作为农村牧区“煤改电”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不够,与发改、电力等相关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推动“煤改电”工作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组织开展了相关问题排查整治,完成了“煤改电”设备安装、通电和调试工作。
(六)督察整改不严不实。督察组抽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9项,8项整改任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1项未达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临河区的13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调度相关整改进展情况,对于已整改完毕的任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要求,全面、客观、科学、准确地评价整改工作成效,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
(七)临河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临河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置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行。
第二个方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有短板
(八)部分智能配肥站停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经全面排查,临河区共有智能配肥站20家,正常运营13家,盘活利用了4家,彻底关停3家。
(九)市农牧、住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上,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部分农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未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临河区共建成5座农村垃圾焚烧炉,并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运维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垃圾焚烧炉正常运行。
(十)部分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临河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个:临河区狼山镇污水处理厂、临河区干召庙镇污水处理厂已正常投运,建立了运行台账,开展出水水质监测,均实现达标排放;临河区双河镇污水处理厂已接入城区管网。正在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个:新华镇污水处理厂、白脑包污水处理厂、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待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十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差距。控肥效果好的水肥一体化方式在全市的应用面积占比不高,残膜回收机制不健全,残膜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控药减害方面:已推广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127.5万亩,统防统治98.39万亩,除草剂两项替代39.02万亩,膜间除草技术102.02万亩。
2.控肥增效方面:已推广配方肥、新型肥料共148.2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103万亩,机械侧深施肥技术50.1万亩。
3.控水降耗方面: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3.41万亩,同步实施盐碱地4.05万亩,新增水肥一体化5.58万亩。
4.控膜减污方面。按要求推进回收地膜资源化、燃料化利用。截至目前,全区回收面积114.12万亩,回收地膜3181.13吨。
(十二)地膜生产和销售监督执法乏力,2023年全市仅抽检了15家生产企业、28家销售企业,检出不合格地膜15批次,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地膜的企业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在生产领域抽检地膜5个批次,流通领域抽检地膜15个批次,其中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3个批次,已进行了立案处罚。
第三个方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不够
(十三)黄河流经巴彦淖尔市333.5公里,占黄河内蒙古段全长的39.5%,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重视不够,存在违规取用水问题,节水工作推进有差距,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按年度制定了《临河区“大水漫灌”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年度制定了《临河区夏灌工作方案》《临河区秋浇工作方案》,将引黄用水指标分配至各乡镇、农场直口渠上。
3.成立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资源保护中心”,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相关行动。
(十四)临河区4家企业无证取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家公司按照行业收费标准征收了水资源税;对1家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缴纳了无证取水期间的水资源税,并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封闭了1家公司的自备井;1家公司使用自来水,按规定缴纳了水费。
(十五)节水工作推进还有差距。巴彦淖尔市尚未实现科学、精准、智慧化农业节水,灌区骨干渠道衬砌改造仅完成1709.64公里,占比40.2%。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完成“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2024年项目建设,共改造旧东支渠、新华二支渠、西乐分干渠西渠支渠、永刚分干右二支渠、新华分干右二支渠和甜菜支渠6条支渠,衬砌66.846公里,新建改造各类建筑物352座,改善灌溉面积21.17万亩。
(十六)国管调度断面自动化测流设施配套率为62.2%,群管直口渠测流断面自动化测流设施配套率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直口渠渠首安装了78套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投入使用。
(十七)《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要求“城市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巴彦淖尔市再生水未充分利用与违规取用地下水绿化问题并存临河区、乌拉特前旗存在再生水未利用和园林绿化取用地下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24—2025年我区共建再生水管网14.215公里,2023年再生水回用量为1011.9万吨,其中园林绿化用水147.1万吨,回用率为39.06%;2024年再生水回用量为1100万吨,其中园林绿化用水116.5万吨,回用率为45.65%;2025年截至12月31日再生水回用量为1016.25万吨,其中园林绿化用水149.24万吨,回用率42.57%。
(十八)临河区双河镇进步五组沿黄S315公路以南黄河滩区违规建设简易板房和围挡进行养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完成了简易板房和围挡清理工作,恢复了原状。
2.加强了黄河滩区日常巡查,维护黄河滩区管理秩序,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个方面,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薄弱环节
(十九)扬尘污染管控不力。2023年1—10月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达66微克/立方米,其中10月份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方案》,我区编制印发了《临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方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分区管控。
2.临河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十)临河区相关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组织开展了扬尘治理专项巡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并全部完成整改。
2.相关项目已纳入扬尘治理常态化监管,已完工的施工现场裸露土体全部完成覆盖,并落实施工单位制定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二十一)临河热电等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电厂煤炭运输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3家电厂均制定了运输扬尘防治措施,联源热电厂、临河热电厂已用砂石料铺设进厂与出厂道路两侧,联邦电厂进厂与出厂道路均已硬化。
2.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电厂路纬三街到联源热电运煤通道共计700米的路面两侧播撒草籽进行绿化,安装了加固围栏,防止拉煤车辆碾压绿化带。
3.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电厂路破损路面进行了修补,并持续对相关路段进行洒水抑尘。
(二十二)3家公司和新道村东侧煤场粉状物料露天堆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加大了对城区内相关企业的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管控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长期坚持。
2.3家企业已将院内堆放的商砼废料全部清理,粉状物料全部入库储存,块状物料全部苫盖;新道村东侧2家煤场已将堆煤全部清理;1家煤场堆煤全部苫盖。
(二十三)包银高铁巴彦淖尔段施工沿线拌合站存在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组织开展了专项排查,针对拌合站物料露天堆放、乱堆乱放现象,督促采取了入库、苫盖等抑尘措施;针对拉运物料出入车辆,采取苫盖措施;针对道路扬尘,加大了洒水频次;针对拌合站物料装卸等作业过程中无组织扬尘,加大了雾炮喷淋作业频次;对取弃土场扬尘污染,采取了洒水、苫盖等抑尘措施,包银高铁已完工。
2.包银高铁沿线临河段按月开展监督检查,常态化监督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二十四)相关企业冷凝烟气管路破损,烟气溢散,尾气洗涤塔吸收液长期跑冒滴漏,原料贮存池和喷浆造粒车间密闭不严,厂区内露天存放大量原辅料,异味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企业已完成密闭改造,各生产环节常态化喷洒除臭剂。
2.按季度开展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监测结果满足《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十五)2023年9月11家企业应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均未按时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相关企业已完成原料煮料车间全封闭建设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二十六)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在线监测设备校准超时、未配置水质自动采样器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临河区东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质自动采样器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二十七)屠宰加工等6家企业在线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未进行流量计液位比对、数采仪流量计仪表显示时间超出误差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6家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了流量液位比对。
2.有关企业校正了数采仪流量计仪表显示时间。
(二十八)乌拉特前旗环保ECO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率不高,新安镇、苏独仑镇等苏木镇建设的村镇水冲公共厕所存在供水不稳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临河区2019年和2020年共试点建设ECO菌剂厕所14个,目前均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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