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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25 16:21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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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美霞、张瑞、王印、张恒、王海柱、张维国、张秀萍、王亚平、王永清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编号:2025122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1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美燕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远景村五社

150802105204JC01022F99990001

500平米51.84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张瑞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远景村五社

150802105204JC01023F99990001

484.08平米/105.12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王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团结村七社

150802103208JC00931F99990001

 457.23平米/150.08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张恒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乌兰图克镇东兴村六社

150802103214JC00556F99990001

500平米208.85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5

王海军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团结村三社

150802103208JC00916F99990001

246.98平米/246.98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6

张维国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远景村五社

150802105204JC01021F99990001

437.68平米/159.04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7

张秀萍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前进村七 社

150802103205JC00273F99990001

500平米/131.1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8

王亚平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胜村三 社

150802103206JC00791F99990001

82.91平米/82.91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9

王永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前进村七 社

150802103205JC00731F99990001

500平米/137.4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初审:杜娟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