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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12 16:47 来源: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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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金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内蒙古金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的3万吨河套优质瓜籽及干果加工仓储物流建设项目3号生产车间项目。该项目已完工验收。现该施工单位申请返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

经审查,内蒙古金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返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3号)相关规定,现对其保证金返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11日止。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返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诉举报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一街(解放街北)与和平路十字路口临河区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

投诉举报电话:0478-8283785。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初审:张杰       复审:于小宾       终审:苏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