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大面积单产提升、提升粮油生产,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
(一)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充分发挥耕地轮作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和黄河流域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
(二)突出提升大豆油料产能。充分发挥耕地轮作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持续提高大豆和油料生产能力。
(三)加强构建合理耕作制度。聚焦稳定玉米、大豆油料、支持小麦生产,重点推行玉米、小麦等作物与大豆、向日葵、杂粮杂豆、番茄、辣椒、瓜菜等轮作,着力缓解向日葵连作障碍,控制向日葵列当。
二、任务目标
2025年计划实施轮作面积19.22万亩(其中2025年上级下达临河区轮作任务面积11万亩,2024年任务剩余面积8.22万亩)。按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的要求,统筹考虑各乡镇(农场)2025年轮作申报情况、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情况、河滩地禁种高秆作物区种植情况等因素,确定各乡镇(农场)轮作任务面积(见附表1)。
(一)资金来源
2025年计划使用耕地轮作项目资金2883.89万元,其中2025年上级下达资金1650万元,指标文号《关于下达2025 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等支出方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5〕517号);2024年轮作项目结余资金1233.89万元,指标文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等方向)的通知》(巴财农〔2024〕624号)。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开展耕地轮作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小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合规合法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协议的,应补签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合规合法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
(三)补助标准
对自愿承担轮作任务的生产主体,按照承担的实际轮作种植面积,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50元。
(四)补助方式
采取“一卡通”或“对公”方式发放补贴,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五)轮作区域和规模
1.麦后复种燕麦草、白菜等麦后复种作物,优先纳入2025年轮作项目中,集中连片复种面积不低于80亩。
2.辣椒连片种植区,优先纳入2025年轮作项目中,每一集中连片实施区域面积不低于300亩。
3.其他轮作规模未做特别规定的,每一集中连片实施区域种植面积不低于300亩。
4.不按照乡镇(农场)整体种植计划安排进行种植的地块,不纳入轮作项目。
任务面积可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在乡镇、农场间进行调整,轮作地块的作物不能与上年重茬(上年作物如有航拍图,以航拍作物为准,如没有航拍图,由村镇核实确认后上报)。
(六)轮作模式
河滩地禁种高秆作物区域, 重点推行大豆、杂粮等矮秆粮食作物与葫芦、西甜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轮作,禁止使用化肥、农药、地膜,节约利用水资源消耗,保护河道水生态安全。其他区域重点推行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与向日葵、西甜瓜、脱水菜、葫芦等轮作,形成合理的轮作模式,努力扩大适宜地区小麦和玉米种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充分挖掘特色高效经济作物生产潜力,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
主要轮作模式为:
1.粮-粮轮作:小麦-玉米、玉米-小麦等其他粮食作物之间的轮作。
2.粮(经)-经(粮)轮作:小麦-经济作物、玉米-经济作物、经济作物-小麦、经济作物-玉米等。
3.单种(套种)-套种(单种)轮作。2024年单种(套种)与2025年套种(单种)有重茬的部分,2025年轮作按照未重茬作物折算轮作面积。(如2024年种植玉米,2025年种植小麦套玉米面积达到300亩以上,因两年玉米有重茬,2025年轮作补贴面积为折算小麦的种植面积,以此类推)。
5.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5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
6.2025年与2024年不同茬的其他作物。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按照地块属地管理原则,符合轮作条件的生产者向其地块所在的村委会上报今年实际轮作面积和上年与今年的种植作物,不主动申报的视为放弃。村委会汇总后将轮作区域的四至界限、上年今年的种植作物及轮作面积上报乡镇(农场)审核,乡镇(农场)汇总本辖区的轮作面积、四至界限和上年今年的种植作物报区农科局。
(二)轮作区域面积测绘。区农科局推荐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由乡镇(农场)自主选择。测绘组织运用无人机航拍、现场测绘和调查等方式及时对乡镇(农场)上报的基地进行实地航拍测绘(测绘费用由补贴主体支付),确定面积、种植属性(种植的作物、连片情况及面积)等,切实做到地块、位置、面积清晰明了。测绘后出图,将规模化集中连片种植的地块在图上标出,反馈至区农科局、乡镇和村组。
(三)核实、上报。乡镇、村组、农户对三方的测绘图进行仔细核对,查漏补缺,核对无误后,按照测绘图上标出的区域、面积和作物,农户自行核对认领到户,并在图纸上标明农户信息。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种植户花名册,花名册上须有补贴户信息、补贴面积、今年的种植作物、经村社核实确认的上年的种植作物、村社负责人员签名和村委会公章,村委会要对种植花名册在本村三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7天,拍照存档,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后不再受理。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上报乡镇、农场,乡镇、农场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补贴面积、今年和去年的种植作物、台账管理等方面,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四)签订轮作协议。承担任务的乡镇(农场)、区农科局与承担任务的补贴主体签订耕地轮作协议书(一式三份,区农科局、乡镇(农场)、补贴主体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区农科局和乡镇(农场)、补贴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协议一年一签,乡镇(农场)要留存相关台账,同时报区农科局。申报主体要在协议中如实填写轮作面积、上下茬口作物等信息,如出现虚假申报,取消其补贴,并按照骗取、套取农业补贴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五)清册录入、资金公示。补贴主体如选择“一卡通”方式领取补贴,乡镇、农场按照补贴标准和面积录入生产者补贴清册;补贴主体如选择“对公”方式领取补贴,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协议、收据。村委会要对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农场填报一卡通认定单及提供对公的资料,经区农科局审核同意后,将轮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六)汇总分析。2025年11月10日前将本年度实施成效、经验做法、下年度资金需求及建议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市农牧局种植业科。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轮作项目由区政府负总责,各相关单位及乡镇(农场)在区政府的组织下开展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轮作补贴政策,按照区农科局提供的资金分配表做好对乡镇(农场)补贴资金的拨付等工作;区农科局负责轮作项目方案的编写、总结的上报,任务的分配和调整,对乡镇(农场)一级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及汇总、科技培训及技术指导;各乡镇(农场)负责轮作合同的签订,对行政村(分场)种植户花名册的汇总、核实、调查等工作,积极对接测绘三方做好轮作项目测绘面积及种植作物的核实和监管,同时做好宣传和社会矛盾处理工作;村组负责把好各类表册、数据的第一道关口,特别是面积确认、上下茬口作物、资金数据等要准确无误,必须执行好两次公示制度。
(二)强化技术服务。成立技术小组,积极开展轮作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农民尽快掌握轮作技术要领,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春小麦两改三配套及麦后复种多元栽培技术、小麦套晚播向日葵栽培技术、玉米三优两增全程机械化技术、向日葵沟膜垄植抗旱抗盐耐列当栽培技术、河套灌区玉米无膜增密轻简化栽培技术等适合当地采用的新技术、新成果为补充,以按照办小班和讲实用技术为主,以培训农民、合作社技术人员为重点开展培训。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编印技术手册,印发宣传资料及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技知识在农民中的普及率。
(三)认真宣传总结。项目示范区所在乡镇、农场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广播等渠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农民实施轮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农业科技入户培训和指导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在服务环节和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种粮大户和农民群众到示范片进行学习和观摩。要切实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示范片,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附件:1.2025年临河区耕地轮作任务分配表
2.2025年轮作工作资金概算表
3.临河区耕地轮作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4.临河区耕地轮作项目技术小组名单
附件1:
2025年临河区耕地轮作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2025年轮作任务面积(万亩) | 备注 |
1 | 双河镇 | 2 | |
2 | 新华镇 | 3.65 | |
3 | 白脑包镇 | 2.6 | |
4 | 八一乡 | 0.7 | |
5 | 狼山镇 | 1.8 | |
6 | 乌兰图克镇 | 1.8 | |
7 | 曙光乡 | 0.17 | |
8 | 城关镇 | 1.8 | |
9 | 干召庙镇 | 3 | |
10 | 临河农场 | 0.6 | |
11 | 狼山农场 | 1.1 | |
合计 | 19.22 |
备注:任务面积参考各乡镇(农场)2025年轮作意向申报面积等进行分配,乡镇(农场)间的实施面积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补助面积 (万亩) | 补助标准 (元/亩/年) | 2025年项目总资金(万元) | 其中:2025年上级下达资金 (万元) | 其中:2024年项目剩余资金 (万元) | 备注 |
19.22 | 150 | 2883.89 | 1650 | 1233.89 |
组 长:安文哲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孟 良 区农科局局长
郭庆宏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高 尚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广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苗三明 区农科局副局长
何忠萍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樊秀荣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葛惠婷 区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高海燕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股长、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 (农场)乡镇长(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科局,办公室主任由苗三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补贴方案拟定、工作协调、 上传下达等日常事务工作。
组 长: 孟 良 区农科局局长
副组长: 苗三明 区农科局副局长
何忠萍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 樊秀荣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任志江 区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主任
高海燕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股长
乔 娜 区农科局科教股股长
孙秀云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股股长
刘偲琪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广股股长
张 勇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干部
鲁治宜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干部
张月容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干部
初审:张月容 复审:高海燕 终审:苗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