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河区养殖粪污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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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临河区养殖粪污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忠义村二组 | 内蒙古跃阳生物环保有限公司 | 北京中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忠义村二组,中心坐标为东经107°19′25.616″,北纬40°49′19.099″。本项目占地面积68784m2。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1条5万t/a的粉末有机肥生产线,1条5万t/a的颗粒有机肥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占地面积4224m2的全封闭生产车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8976m2的全封闭堆肥车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5808m2的全封闭陈化车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2242m2的全封闭原料库;新建1座占地面积5808m2的全封闭产品库。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烘干车间热源由2台2.5t/h生物质热风炉供给,冬季办公区采用电采暖。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 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 二、项目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及处理措施:烘干粉尘及2台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烟气,合并进入沉降室+脱硫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冷却粉尘进沉降室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筛分、造粒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它颗粒物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及处理措施:原料堆放、条状混合翻堆、堆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NH3、H2S,通过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排放。堆料粉尘采取洒水的措施排放。NH3、H2S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建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排至厂区化粪池,定期淸掏,拉运至临河区恒远食品加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及处理措施:不合格产品、热风炉灰渣、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回用。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初审:张抒帆 复审:翟羽佳 终审: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