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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13 17:35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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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内蒙古萤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废旧物质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内蒙古萤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废旧物质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13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227307   8521317    

     真:0478-8273663        

     编:015000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内蒙古萤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废旧物质回收利用项目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十大股村三组52号

内蒙古萤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十大股村三组52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07°22′13.686″,北纬41°2′19.821″。本项目占地面积13320m2。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分类筛选报废机动车拆解后的尾料、废品回收站破碎的垃圾及周边其他企业产生的金属废料3000吨。原料不能收购含油的危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占地面积500m2的全封闭生产车间,内设1条分类筛选生产线;新建1座占地面积200m2的全封闭原料车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200m2的全封闭成品车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10m2的危废暂存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新建1座容积16m3的隔油池;新建3座容积均为16m3的沉淀池;新建1座容积16m3的清水池;新建2个容积10m3事故水罐。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生产环节无需供热,冬季办公区采用电采暖。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6.6%。

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设置雾炮机喷淋降尘。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巴彦淖尔市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及处理措施: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及处理措施:塑料漂洗机产生的沉淀渣、沉淀池产生的沉淀底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拉运至砖厂制砖。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