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1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世忠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华村三社 | 150802104205JC00500F99990001 | 341.07平米/128.54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王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红丰村六社 | 150802104203JC00414F99990001 | 500.00平米/77.62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徐二和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明星村六组 | 150802102201JC10012F99990001 | 500.00平米/146.4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4 | 杨 建 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红光村一组 | 150802101208JC00505F99990001 | 294.32平米/90.83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5 | 杨 志 亭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红光村一组 | 150802101208JC00504F99990001 | 356.3平米/50.97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初审:岳旺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