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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10 16:20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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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和平首次办理不动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公告
 

编号:2025111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白和平

土地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乐村四组 

150802109203JD02132W00000000

6.23亩

水浇地


 

 

 

初审:苏日娜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