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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27 17:49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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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内蒙古亿利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内蒙古亿利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27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227307   8521317    

    真:0478-8273663        

    编:015000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内蒙古亿利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混凝土生产建设项目

巴彦淖尔市保税物流园区纬五街北,经六路西234米处巴泰展厅交界处

内蒙古亿利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林泽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保税物流园区纬五街北,经六路西234米处巴泰展厅交界处,中心坐标为东经107°33′38.7940″,北纬40°51′47.8648″。本项目占地面积13333m2。本项目已建成1条生产规模40万吨/年的混凝土生产线,因未批先建已受到处罚并已缴纳罚金。主要建设内容:已建2座容积均为200m3的水泥筒仓;已建2座容积均为200m3的粉煤灰筒仓;已建2座容积均为10m3的外加剂储罐;已建成1座占地面积40m2的全封闭实验室。新建1座占地面积1440m2的全封闭原料库;新建1座容积70m3的沉淀池;新建2座容积均为200m3的水泥筒仓;新建2座容积均为200m3的粉煤灰筒仓。新建2座容积均为10m3的外加剂储罐。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冬季停产,生产无需供热。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9.2%。

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搅拌工序粉尘经密闭管道汇集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工序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粉尘、粉煤灰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顶部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搅拌机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管网排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固废及处理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环节;实验室检验不合格混凝土块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初审:张抒帆       审:翟羽佳        审: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