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0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7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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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年产10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项目 |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套大街南、绒坊路西、新华街北 | 巴能(内蒙古)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久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套大街南、绒坊路西、新华街北,中心坐标为东经107°31′1.287″,北纬40°47′57.777″。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0m2,预留空地面积46368.81m2。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产10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占地面积29000m2的全封闭1#厂房,内设原料库、成品库、办公生活区和辅助用房;原料库内单独设占地面积200m2的液压油存放区。新建1座占地面积25m2的危废暂存间,内设容积0.5m3的截留池。新建1座占地面积30m2的一般固废间。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冬季由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14%。 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 二、项目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金刚石筛选工序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金刚石筛选工序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要求。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废及处理措施: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一般固废及处理措施:不合格品废叶腊石、废白云石管、废弃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反应芯(含废触媒粉、未反应的废石墨)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直接清运回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初审:张抒帆 复审:翟羽佳 终审: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