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11月4日《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2023年7月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临时用地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近期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向社会公示。
一、申请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序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公顷) | 批准单位 | 批准时间 | 用途 | 使用期限 | 备注 |
1 | 中铁三局集团 | 干召庙镇新利村 | 1.0188 |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 2025年10月22日 | 拌合站 | 使用期限至2028年9月4日 |
二、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3日
三、联系电话:0478-8245976
四、联系地址: 临河区金沙路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初审: 张耀文 复审:宝丽尔 终审:张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