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基督教堂因保管不善,将蒙(2019)临河区不动产权第0000174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基督教堂
2025年10月20日
初审:岳旺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