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日期:2025-09-29 15:46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关于王星星、杨建民、寇重礼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编号:2025092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0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星星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迎胜村三社

150802101202JC14023F99990001

347.36平米/72.1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杨建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红星村三社

150826101218JC00938F99990001

600平米/168.31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寇重礼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红星村三社

150826100217JC00939F99990001

600平米/132.80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初审:岳旺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