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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25 10:55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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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第二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近期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老李家炒货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葵花籽;生产日期:2025-06-15;抽样基数4.5k;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老李家炒货坊经营的葵花籽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葵花籽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50元;二、罚款3000元;罚没款共计315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老李家炒货坊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唐荣瓜果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原味瓜子;生产日期:2025-06-15;抽样基数4.5k;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唐荣瓜果蔬菜店经营的原味瓜子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原味瓜子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80元;二、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08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唐荣瓜果蔬菜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山河大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萝卜,农村粉条;生产日期:2025-07-14,2025-07-10;抽样基数2.33k,1.77kg;检验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山河大生鲜超市经营的胡萝卜,农村粉条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山河大生鲜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初审:董杨 复审:杨敏  终审:张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