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临河区真好运粉条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真好运土豆粉条;生产日期:2025-05-27,2025-05-20;抽样基数各10袋;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真好运粉条加工厂经营的真好运土豆粉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好运土豆粉条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吊销登记证:二、没收违法所得 72 元;三、罚款 17000 元;总计罚没款17072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真好运粉条加工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总校幼儿园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碗 ;生产日期:2025-06-10;抽样基数920ml;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总校幼儿园使用的小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总校幼儿园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总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盆;生产日期:2025-06-10;抽样基数1080ml;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总校经营的小盆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总校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古城镇总校古城幼儿园食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碗 ;生产日期:2025-06-12;抽样基数860ml;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古城镇总校古城幼儿园食堂经营的小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古城镇总校古城幼儿园食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刘欢水产经销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牛蛙;生产日期:2025-06-08;抽样基数4.5kg;检验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刘欢水产经销部经营的牛蛙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刘欢水产经销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新华镇孟麒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萝卜 ;生产日期:2025-06-09,2025-06-11;抽样基数3.228kg,3.188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新华镇孟麒超市经营的胡萝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新华镇孟麒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孟麒超市隆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萝卜;生产日期:2025-06-10;抽样基数3.101k;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孟麒超市隆胜店经营的胡萝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孟麒超市隆胜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米婷水果销售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萝卜;生产日期:2025-06-11;抽样基数3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米婷水果销售部经营的胡萝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米婷水果销售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成福林综合门市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萝卜;生产日期:2025-06-16;抽样基数3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成福林综合门市部经营的胡萝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成福林综合门市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丁帅蔬菜瓜果副食门市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萝卜;生产日期:2025-06-10;抽样基数3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丁帅蔬菜瓜果副食门市部经营的胡萝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丁帅蔬菜瓜果副食门市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王会文水果经销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香蕉;生产日期:2025-06-18;抽样基数3.25kg;检验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检验机构: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王会文水果经销部经营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王会文水果经销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王哥水果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大葱,香蕉,大白菜;生产日期:2025-06-16,2025-06-17;抽样基数3.46kg,3.415kg,3.28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嗪,吡虫啉,毒死蜱; 检验机构: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王哥水果蔬菜店经营的大葱,香蕉,大白菜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吡虫啉,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王哥水果蔬菜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熙城国际万客乐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扁豆角;生产日期:2025-06-17;抽样基数6.006k;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熙城国际万客乐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扁豆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熙城国际万客乐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内蒙古万宾汇商贸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大葱;生产日期:2025-06-16;抽样基数6.219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万宾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葱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万宾汇商贸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凯瑞通便民市场刘欢水产经销部(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黄花鱼;生产日期:2025-02-05;抽样基数2kg;检验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凯瑞通便民市场刘欢水产经销部(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黄花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检验报告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凯瑞通便民市场刘欢水产经销部(个体工商户)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菜卖卖吧蔬菜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大葱,姜;生产日期:2025-06-20;抽样基数6.5kg,7.33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嗪,噻虫胺 ;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菜卖卖吧蔬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大葱,姜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菜卖卖吧蔬菜店(个体工商户)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先锋桥孟麒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马铃薯;生产日期:2025-07-15;抽样基数2.216k;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先锋桥孟麒超市经营的马铃薯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先锋桥孟麒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初审:董杨 复审:杨敏 终审:张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