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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08 15:52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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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喜明、康乐、贾培玉、郭玉明、杨占文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编号:2025090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9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赵喜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胜丰村四社

150802109219JC00256F99990001

259平米/121.31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康乐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春和村一社

150802109215JC00549F99990001

500平米/84.25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贾培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远景村七社

150802105204JC00297F99990001

500平米/159.66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郭玉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桥梁村六社

 

150802109209JC00204F99990001

500平米/117.7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5

杨占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蓿荄村十社

150802105205JC00063F99990001

488.85平米/111.05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初审:杜娟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