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日期:2025-08-13 16:38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关于尚顺春、王瑞明、赵国栋、赵国伟、刘叶峰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编号:202508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9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尚顺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迎丰村一组

150802104214JC00612F99990001

500平米/91.81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王瑞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新利村三社

150802104209JC00471F99990001

500平米/109.90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赵国栋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联荣村六组

150802109205JC00501F99990001

474.71平米/227.13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赵国伟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联荣村六组

150802109205JC00502F99990001

438.38平米/96.14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5

刘叶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150802109205JC00504F99990001

500平米/320.45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初审:苏日娜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