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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8-05 17:31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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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临河区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场垃圾转运平台及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河区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场垃圾转运平台及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5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227307   8521317    

     真:0478-8273663        

     编:015000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临河区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场垃圾转运平台及水泥制品项目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100米

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拓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100米,中心坐标为东经107°24'13.848",北纬40°48'36.717"。本项目占地面积8600m2。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日转运生活垃圾450吨、年产8万平米工字砖。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占地面积2000m2的全封闭垃圾转运平台车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520m2的全封闭水泥制品生产车间,内设1条全自动制砖生产线。新建1座占地面积2500m2的全封闭原料库。新建1座占地面积3500m2的晾晒区。新建1座容积100m3的水泥筒仓。新建1座容积45m3的污水收集池。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现有的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生产无需供热。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7.2%。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主要有: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塔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洗车臭气经植物喷雾除臭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顶呼吸孔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仓顶设置的呼吸口无组织排放。原料库全封闭,装卸粉尘经淋雾喷头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物料在封闭的通道内通过传送带输送,上料、输送粉尘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物料在封闭的通道内通过传送带输送,配料搅拌粉尘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设置洒水抑尘装置,通过增加道路洒水降低道路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二氧化硫、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洗车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水泥筒仓顶呼吸孔粉尘、装卸粉尘、上料、输送粉尘、配料搅拌粉尘和道路扬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垃圾压缩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喷淋除臭系统废水和生活污水。垃圾压缩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和喷淋除臭系统废水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池,再进入调节池暂存,由污水车拉运至巴彦淖尔市川能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管网,最终进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废有: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有:水泥废包装袋统一收集送至垃圾转运站处理;调节池及污水收集池中沉积的底泥、生活垃圾与外运回的生活垃圾一同进行压缩处理后,统一外运至川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6、严格按照防渗规范要求建设,依照环评报告表污水收集池为重点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防止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

7、编制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三个月内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初审:张抒帆             审:翟羽佳            审: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