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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8-05 16:24 来源:临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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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财政局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盟市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财绩函2025189)的要求临河区财政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一)行政单位

临河区财政局、临河区交通局、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二)事业单位

临河区投资促进中心 。

(三)国有企业

内蒙古正水威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管理、长期挂账往来款、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等;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和其他相关单位。

三、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四)《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五)《企业会计制度》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八)《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九)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制度规定。

四、检查时间

20258151020

五、检查要求

被检查单位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合检查。及时整理好内部管理制度文本和各类业务档案资料,并做好自查工作以备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者拒绝检查,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李晔林        联系电话:0478—8761597

                         

 临河区财政局

                       202585


初审:郝美霞     复审:李晔林     终审:白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