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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7-25 10:17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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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秀莲、詹生铭、刘建华、刘怀多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编号:2025072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8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韩秀莲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古城村一社

150802109214JC00620F99990001

500平米/64.86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詹生铭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桥梁村六社

150802109209JC01004F99990001

500平米/82.88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刘建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十六社

150802104216JC00041F99990001

500平米/87.62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刘怀多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六组

150802104210JC01516F99990001

500平米/105.55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初审:杜娟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