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72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韩秀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古城村一社 | 150802109214JC00620F99990001 | 500平米/64.86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詹生铭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桥梁村六社 | 150802109209JC01004F99990001 | 500平米/82.88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刘建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十六社 | 150802104216JC00041F99990001 | 500平米/87.62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4 | 刘怀多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六组 | 150802104210JC01516F99990001 | 500平米/105.55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初审:杜娟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