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71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卢桂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丰河村一社 | 150802106207JC00166F99990001 | 500平米/98.22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郭三仁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黄河村三组 | 150802106203JC00026F99990001 | 500平米/199.79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贾二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前进村一社 | 150802103205JC00730F99990001 | 500平米/52.46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高永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义村五组 | 150802103209JC00638F99990001 | 500平米/97.39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初审:苏日娜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