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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30 17:52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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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报废农业机械、机动车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报废农业机械、机动车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30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227307   8521317    

传    真:0478-8273663        

邮    编:015000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初审:张抒帆     复审:翟羽佳    终审:徐苑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

报废农业机械、机动车拆解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工业组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片区范围内

内蒙古鸿业商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工业组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片区范围内,中心坐标为东经 107°29′58.570″,北纬40°48′3.338″。本项目占地面积72808m2。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处理报废农机具及机动车1.5万辆,其中包括1.3万辆传统燃油车、0.1万辆混动机动车、0.1万辆纯电机动车;年处理回收利用废钢15万吨,配备相应的废旧轮胎、塑料破碎加工能力。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占地面积432m2的全封闭预处理厂房,内设1条预拆解生产线。新建1座占地面积9000m2的全封闭报废农机具及机动车拆解联合厂房,内设2条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和1座占地面积2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10800m2的全封闭废钢处理联合厂房,设1条废钢破碎生产线。新建1座占地面积6900m2的全封闭橡胶及塑料破碎厂房,内设1条橡胶破碎生产线和1条塑料破碎生产线。新建1座占地面积432m2的全封闭危废库。新建1座容积650m3的消防水池。新建1座容积3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新建1座容积100m3的化粪池。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 1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池”。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生产车间由园区集中供暖。项目总投资188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4.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2%。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厂房产生的废气、切割粉尘、废钢处理联合厂房产生的废气、橡胶及塑料破碎厂房产生的废气和危废库产生的废气。预处理厂房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由拆解车间切割作业平台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钢处理联合厂房产生的废气由各产污节点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橡胶及塑料破碎厂房产生的废气由各产污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由1套负压抽风装置收集后,进入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经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3、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塑料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厂房、报废农机具及机动车拆解联合厂房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排入化粪池,在管网未建成前,通过罐车拉运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中的三级标准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有: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制冷剂、废有机溶剂、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含多氯联苯废电容器、含矿物油废物、废尾气净化催化装置及催化剂、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设施含油脱水污泥,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有:除尘灰、新能源车废锂电池、塑料清洗沉淀池污泥和布袋除尘器废布袋。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定期与产品外售处置;新能源车废锂电池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塑料清洗沉淀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严格按照防渗规范要求建设,依照环评报告表危废库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K≤1.0×10-10cm/s;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防止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

7、编制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三个月内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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