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要求,经过对临河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交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后,现在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临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示清单(2025)年度公示名单.xlsx
初审:任彦平 复审:杨志兵 终审:王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