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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18 09:54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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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PE颗粒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PE颗粒回收再利用项目”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PE颗粒回收再利用项目

()项目位置: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八岱乡远景村七组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热熔PE造粒生产线,4条软水带生产线,4条地膜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大棚膜回收造粒5000吨,软水带及地膜各2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晓文  13736570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拓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健

联系电话:1384848011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5618


初审:张抒帆       审:翟羽佳        审:徐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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