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PE颗粒回收再利用项目”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PE颗粒回收再利用项目
(二)项目位置: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八岱乡远景村七组
(三)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热熔PE造粒生产线,4条软水带生产线,4条地膜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大棚膜回收造粒5000吨,软水带及地膜各2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晓文 13736570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拓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健
联系电话:1384848011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台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
初审:张抒帆 复审:翟羽佳 终审: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