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核,准予下列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自批准之日起,不得再以下列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现予以公告。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住所 | 法定 代表人 | 性质 | 注销日期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利职业培训学校 | 52150802MJ25772598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东街南灵达农机有限公司 | 陈跃新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2025年5月14日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小雨伞志愿者协会 | 51150802MJ2573493B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兴盛国际民医大厦九楼901 | 樊亮 | 社会团体 | 2025年6月4日 |
临河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0日
初审:王云霞 复审:史霖涌 终审: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