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发农[2025]196号)相关规定,现将临河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44万元分配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25年5月28日起,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78-8523981 12317
通讯地址:临河区党政办公大楼9楼9065办公室
电子邮箱:lhqmzj2014@163.com
联系人:杨田
附件:附件:临河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x
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初审:杨田 复审:刘磊 终审:太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