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型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23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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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内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型建筑材料项目 | 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路东侧 | 内蒙古金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路东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07°32'0.86",北纬40°49'45.30"。本项目占地面积515619.6m2。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新型建筑材料,其中建筑用砖70万吨、装饰材料20万吨、建筑工艺品10万吨、水稳材料70万吨、管道3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占地面积1140m2的全封闭原料预处理车间,车间内按功能区划分为原料贮存区和原料预处理区。新建1座占地面积2400m2的全封闭一号生产车间,车间内划分为生产区和产品堆放区,生产区设建筑用砖、管道生产线。新建1座占地面积1140m2的全封闭二号生产车间,车间内划分为生产区和产品堆放区,生产区设装饰材料、建筑工艺品生产线。新建2座占地面积分别为105m2、256.58m2的辅料库。新建2座容量均为200t的金属仓筒。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生产过程无需供热,办公区冬季供暖由园区统一提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05%。 |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存扬尘、筛分粉尘、破碎粉尘、混合搅拌粉尘以及物料转运粉尘。原料存放于全封闭原料贮存区并设置4台雾炮机定期洒水抑尘。筛选机和破碎机上方各安装1套集气罩,筛分粉尘、破碎粉尘经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搅拌机进料口上方安装1套集气罩,混合搅拌粉尘经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粉状和块状物料在各工序之间的传输、转运采用全封闭皮带机。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标准限值。 3、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暂存于辅料库固定区域,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三个月内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