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兴华11区块开发先导试验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兴华11区块开发先导试验调整方案
2.建设单位: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3.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白脑包镇水桐树村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巴彦油田兴华11区块采油井17口,注入井4口,新建产能10.2×10⁴t,单井初期日注气90t,部署4座丛式井平台,建设集中拉油点1座。
5.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为10471.2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6.项目用地情况:项目永久征地面积为46.19亩,临时用地面积为230.8亩。
6.建设期限:本工程建设期限为24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 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此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建设单位: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联系人:宋海港 联系电话:17531718767
第三方编制公司:内蒙古冠华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瑞平 联系电话:18604882018
邮箱:75808722@qq.com
六、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24日
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