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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10 11:41  来源: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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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兴华11区块开发先导试验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兴华11区块开发先导试验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兴华11区块开发先导试验调整方案

2.建设单位: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3.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白脑包镇水桐树村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巴彦油田兴华11区块采油井17口,注入井4口,新建产能10.2×10⁴t,单井初期日注气90t,部署4座丛式井平台,建设集中拉油点1座。

5.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为10471.28;全部为企业自筹。

6.项目用地情况:项目永久征地面积为46.19亩,临时用地面积为230.8亩。

6.建设期限:本工程建设期限为24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 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此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建设单位: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联系人:宋海港       联系电话:17531718767

第三方编制公司:内蒙古冠华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瑞平       联系电话:18604882018

邮箱:75808722@qq.com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24日 

                         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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