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蒙文版
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日期:2025-03-05 17:23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分享到:
  
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内蒙古浩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预制管桩及电力电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内蒙古浩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预制管桩及电力电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5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227307   8521317    

传    真:0478-8273663        

邮    编:015000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

内蒙古浩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预制管桩及电力电杆项目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世城西村七组

内蒙古浩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拓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世城西村七组,中心坐标为东经107°19'53.308",北纬40°56'36.846"。本项目占地面积54871.64m2。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产500万米混凝土预制管桩、10万米电力电杆。本项目购买巴彦淖尔市昌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建成厂区,利用现有厂房及办公楼购进设备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现有1座占地面积5197.26m2的全封闭车间作为1#车间生产区域,内设置1条管桩产线。新建1座占地面积400m21#车间混凝土搅拌区,内设置3座容积均为120m3的水泥筒仓和1座10吨的减水剂罐。现有1座占地面积9671m2的全封闭车间作为2#车间,内分为生产区域和混凝土搅拌区,生产区域内设置1条管桩生产线和1条电杆生产线;混凝土搅拌区按生产线配置,分别设置3座容积均为120m3的水泥筒仓和1座10吨的减水剂罐。新建1座占地面积1700m2的全封闭1#砂石料库。新建1座占地面积1200m2的全封闭2#砂石料库。新建1座占地面积1700m2的全封闭3#砂石料库。新建1座占地面积50m2的全封闭材料库。现有1座占地面积70m2的全封闭库房作为生物质库房。新建1座占地面积15m2的全封闭灰渣库。新建1座占地面积200m2的一般固废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10m2的危废间。新建1座占地面积8000m2的露天成品区。新建2座占地面积均为150m2的锅炉房。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现有的依托厂区现有工程。管桩养护蒸汽由生物质锅炉供给;办公室冬季供暖由电暖气提供。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32%。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粉尘、水泥筒仓存储粉尘、上料搅拌粉尘、焊接烟尘、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装卸作业在封闭砂石料库内进行。水泥筒仓储存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排放。上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焊接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新建两台4t/h的生物质锅炉,每台锅炉配置1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1#锅炉废气处理达标后经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锅炉废气处理达标后经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一根高2m的油烟排放管道排放。

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3、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罐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和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利用罐车运往城关镇(恒远)污水处理厂;搅拌罐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和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和厂区抑尘,不外排。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废滤袋、废混凝土、离心泥浆、沉淀池压滤污泥、废钢筋、管桩生产除尘器除尘灰、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桶、生物质锅炉灰渣和除尘灰、设备维护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设备维护废机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除尘器废滤袋、废混凝土、离心泥浆、沉淀池压滤污泥、废钢筋、管桩生产除尘器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桶、生物质锅炉灰渣和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废滤袋、废钢筋和废包装桶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混凝土和沉淀池压滤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运送至一般固废堆场;离心泥浆采用料斗收集,定期外售或经压滤机压滤后运送至一般固废堆场,压滤水用于厂区抑尘;管桩生产除尘器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内存储;生物质锅炉灰渣和除尘灰暂存于灰渣库,定期还田处置。

6、严格按照防渗规范要求建设,依照环评报告表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K≤1.0×10-10cm/s;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防止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

7、编制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接受并配合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368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20002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21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电话:0478-852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