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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23 17:24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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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建明.李永利办理不动产遗失补证的公告
 

 编号:2024122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建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旭光村九社

150802104221JC00013F99990001

500.00平米/174.80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蒙(2020)临河区不动产权第0046862号

2

李永利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乐村八社

150802103202JC00635F99990001

208.35平米/105.75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蒙(2020)临河区不动产权第0007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