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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5 16:36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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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二军办理不动产遗失补证的公告
 

    编号:2024112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陈二军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东风村七社

150802104215JC00320F99990001

500.00平米/149.30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蒙(2020)临河区不动产权第0044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