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蒙文版
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日期:2024-09-27 15:42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
  
临河区2024年9月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近期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土豆粉条;生产日期:2024-05-14;抽样基数8袋;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经营的土豆粉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推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土豆粉条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4830元;二、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983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聚香源调味食品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干姜粉,大料粉;生产日期:2023-07-16,2023-11-01;抽样基数各9袋;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聚香源调味食品厂经营的干姜粉,大料粉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推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姜粉,大料粉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二、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210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聚香源调味食品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蒙汉达奶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奶酪;生产日期:2024-06-17;抽样基数1.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蛋白质; 检验机构: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蒙汉达奶食店经营的奶酪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DBS15/00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蒙古族传统乳制品酸酪蛋(奶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奶酪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蒙汉达奶食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蒙汉达奶食品厂(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奶酪;生产日期:2024-06-17;抽样基数1.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蛋白质; 检验机构: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蒙汉达奶食品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奶酪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DBS15/00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蒙古族传统乳制品酸酪蛋(奶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推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十三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奶酪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62元;二、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162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蒙汉达奶食品厂(个体工商户)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蒙苑民族特色食品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酸酪蛋;生产日期:2024-03-10;抽样基数1.5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蛋白质; 检验机构: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蒙苑民族特色食品加工厂经营的酸酪蛋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DBS15/00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蒙古族传统乳制品酸酪蛋(奶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推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十三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酸酪蛋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380元;二、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38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蒙苑民族特色食品加工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乌日嘎奶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酸酪蛋,酪丹子(甜),原味奶酪;生产日期:2024-03-10,2024-03-02,2024-02-02;抽样基数1.55kg,1.5kg,1.57kg;检验不合格项目:蛋白质 ; 检验机构: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乌日嘎奶食店经营的酸酪蛋,酪丹子(甜),原味奶酪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DBS15/00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酸酪蛋(奶干)》、DBS15/ 005-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毕希拉格》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酸酪蛋,酪丹子(甜),原味奶酪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乌日嘎奶食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萨日娜奶制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酪单子(酸);生产日期:2024-03-31;抽样基数1.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蛋白质 ; 检验机构: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萨日娜奶制品店经营的酪单子(酸)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DBS15/005-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毕希拉格》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酪单子(酸)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萨日娜奶制品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老吴家熏肉制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皮冻;生产日期:2024-07-30;抽样基数1.1kg;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老吴家熏肉制品店经营的皮冻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产品的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老吴家熏肉制品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段宇明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大葱;生产日期:2024-08-04;抽样基数6kg;检验不合格项目:甲基异柳磷;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段宇明蔬菜店经营的大葱经抽样检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段宇明蔬菜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蔡茂录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大葱;生产日期:2024-08-01;抽样基数6kg;检验不合格项目:甲基异柳磷;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蔡茂录蔬菜店经营的大葱经抽样检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蔡茂录蔬菜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欣雨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粉条  ;生产日期:2024-07-26;抽样基数1.5kg;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欣雨粉条经营的粉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推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粉条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20元;二、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12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欣雨粉条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山河大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生产日期:2024-07-22;抽样基数3kg;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山河大生鲜超市经营的韭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产品的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山河大生鲜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优百客综合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姜;生产日期:2024-07-23;抽样基数6kg;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优百客综合商店经营的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产品的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优百客综合商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主办: 承办:
蒙ICP备1300368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20002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21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电话:0478-85267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