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于6月13日起开展2024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家检查单位(见附件)进行公示。
请各调查单位支持和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附件:临河区统计局”双随机“执行检查企业名单.jpg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统计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