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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1 16:46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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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五.赵超.吴慧平.曹顺才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编号:202409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吴慧平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爱丰村九社

150802101212JC14005F99990001

500平米/52.02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任五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跃进村四社

150802106212JC00587F99990001

500平米/239.16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赵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召阁台村二社

150802109201JC00094F99990001

500平米/167.73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曹顺才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义村七社

150802103209JC00297F99990001

500平米/149.83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