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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02 15:28 来源: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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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发〔2023〕193号)、《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自然资函〔2023〕1431号)等政策文件与技术规范,我区编制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保证临河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公示如下:

一、调入情况

本次调入的地块面积为27.0160公顷;其中临河区调入面积为15.8355公顷,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调入面积为11.1805公顷。

本次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不涉及跨区域交通、能源设施,不会对区域基础设施造成额外影响。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后,有利于城镇紧凑集约高效开发,增强了开发边界管控和利用的科学性与可实施性。


拟调入地块位置示意图附件下载:1.png


二、调出情况

为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拟在全市域调出27.0160公顷用地,包括临河区调出地块面积15.8355公顷,分别位于新华大街南侧8.09公顷、朔方路西侧4.2866公顷以及临哈线北侧0.7269公顷,五原街南侧0.2151公顷,京藏高速以东旭光村2.5142公顷。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调出地块面积为11.1804公顷,位于鲁花街以北,建材路以东,机场路以南。


拟调出地块示意图附件下载:2.png

三、优化分析

调入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地块周边已开发建设,公共服务、交通、市政等配套设施齐全,有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调入地块已避让资源环境底线、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不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四、优化结果。

为保证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内调整满足调出地块面积与调入地块面积不变。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后,优化后需要同步修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方案,与城镇开发边界详细规划单元、交通设施类、生态景观类专项规划进行衔接。优化后对周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城镇空间结构等不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1日,为期30天。

2.公示方式: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网站、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微信公众号

3.公众意见收集途径: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临河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lhqgtkjgh@163.com;

 联系电话:0478-8245963;(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l

 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西行政办公楼三楼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收);

 邮编:015000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附件下载: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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