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学生校外校外托管机构公示审核工作,确保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河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方案>》(临政办发〔2024〕31号)通知的要求,按照《临河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方案》流程,区教育局、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区卫健通过前期实地验收,现决定对375家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单(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欢迎各界人士提出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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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