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购【2024】104号
本级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内财购(2024)7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2.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
下载:附件.pdf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