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日期:2024-07-23 19:04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关于李彩红办理首次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编号:2024072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彩红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远景村二社

150802105204JC00108F99990001

500平米/73.79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