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保证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收到中央下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1372.7万元,自治区下达98.6万元,地方匹配859.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收到财政资金共233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72.7万元,地方资金98.6万元,其他资金859.6万元。2023年支出231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2.2万元,地方资金98.6万元,其他资金859.6万元。
(二)总体绩效情况分析。
按年初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履行项目资金保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履行项目资金保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履行项目资金保障。实施过程中坚持不改变资金使用范围。遵守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金发放,让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生活得到了保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为404名服务对象对象发放补助金2126.81万元,持续有效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情况,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2.质量指标。经费发放率为98%,覆盖率及资金到位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每月中旬发放指标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3月、9月份发放指标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
4.成本指标。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指标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
4.社会效益指标。体现党和政府对各类优抚对象、义务兵家庭的关心。全区通过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持续有效改善服务对象生活情况,时期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让服务对象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90%。全区优抚对象总体满意度98%,已完成该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执行较好,年末结余少量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对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建议在预算中继续保留该项目。
结果公开: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