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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4 15:36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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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的告知书甲秀小区、浩彤“新农村”、祥泰小区的各位业主:
 

不动产权的转移,须经依法登记方可发生效力。甲秀小区、浩彤“新农村”、祥泰小区已经办理首次登记(证),广大业主办理转移登记(小证)的渠道畅通。为进一步推进群众办证“最后一公里”,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历史遗留项目受理窗口,采取延时办周末办预约办等便民举措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登记发证工作。

广大业主可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发票(原件);

4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提交复印件);

5、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一式两份原件);

6、贷款还完的业主:预告登记证明/期房备案表、贷款还完证明、注销申请书。 

7、未还完贷款的住户:携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份(分别由开发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贷款银行盖章、银行代理人签字)、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

广大业主如需咨询办证事宜或者需要预约办证

可拨打电话:0478-8245920

特此告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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