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梁凤英,身份证号:152801********4725
被继承人:李守明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新丰村九社
不动产权证书号:蒙(2020)临河区不动产权第0033670号
被继承人李守明于2020年7月2日死亡,现继承人梁凤英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李守明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李守明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现继承人梁凤英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梁凤英单独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特此公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