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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19 15:11 来源: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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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巴临自然资认字〔20232


内蒙古绥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508002014B00037,宗地位于:位于乌兰布和路西、河套大街南,面积为3198.85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6年7月30日,约定竣工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前。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及开发条件进行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2023年12月15日经临河区人民政府(临政字〔2023〕548号)批准,认定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政府为解决盛世豪城项目的烂尾问题,导致企业原项目实施不成,造成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