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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21 10:36  来源: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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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的通告
 

各类市场主体᠄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要求,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任务,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另设行政审批和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为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及时消除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违规问题投诉举报和回应机制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权范围内行政审批领域存在的各种形式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反馈意见仅限于市场准入方面的审批政策及管理措施。具体包括:

(一)超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二)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如国家层面已取消但地方仍在审批的、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的、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的。

(三)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的。

(四)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基本要求

(一)本次征集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投诉举报和反馈机制范围仅限于临河区市场监管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具体审批事项、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有关佐证材料。

(三)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三、反映问题的时间及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均可通过12345、12315将有关问题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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