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购【2023】 119 号
临河区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各社会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4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转发《关于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统一进场交易暨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巴财购〔2023〕792号)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巴彦淖尔市关于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招标采购项目集中统一进场交易暨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docx
临河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