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佑(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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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1 | 安佑(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安佑(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奇胜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路与河套大街交汇处。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7°29′20.692″,N 40°48′6.610″。总占地面积26700m2。新建年生产猪用浓缩料、配合饲料6万吨、反刍饲料13万吨、生物发酵饲料1万吨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面积13000m2,内设置3条饲料生产线;3座原料库共计面积3600m2;3座成品库共计面积4320m2;4座网笼塔原料筒仓占地面积2066m2;发酵车间占地300m2;新建36m2危废暂存库;以及配套公辅工程。办公区冬季供热采用空调供热,生产区供热由内蒙古联源热电有限公司蒸汽管网提供热源。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0.35%。
|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原料接收、清理、粉碎、筛分、打包工序的产尘点位都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发酵车间内的发酵槽实行封闭,发酵废气采取负压抽风措施收集后,采用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的臭气浓度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的标准要求。 3、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内的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收集的生产性粉尘回用于饲料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时回收;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检修设备时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和实验室产生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采用专有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国家环保相关规定,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要自主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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