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宋成利,身份证号:152801********4211
被继承人:宋发友,张梅芬。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脑高村六社。
不动产权证书号:蒙(2020)临河区不动产权第0048281号
被继承人宋发友于2021年8月12日死亡、张梅芬于2021年4月28日死亡,现继承人宋成利要求继承被继承人宋发友、张梅芬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宋发友、张梅芬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现继承人宋成利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宋成利单独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特此公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