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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18 10:50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录入:web  
    
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巴彦淖尔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418日-20234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227307   8521317    

    真:0478-8273663        

    编:015000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

巴彦淖尔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中心建设项目

临河区临五路南侧巴市金兴报废汽车公司院内

内蒙古中慧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位于临河区临五路南侧巴市金兴报废汽车公司院内,中心坐标E107°26′48.688″,N40°47′29.283″。合计占地1120m2。利用现有厂房改造为1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1120平方米。年收集、贮存及转运废蓄电池、废机油、废尾气净化剂、废石棉等5000吨,最大暂存量为500吨。项目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包括31个大类中的全部小类,最终收集危废种类以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经营许可证为准。主要收集危险废物有废蓄电池(HW31含铅废物)、废机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尾气净化剂(HW50废催化剂)、废石棉(HW36石棉废物)等。项目经营方式:各产生危险废物的业主负责收集危险废物,运送集中至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主要建设内容:改建危险废物暂存库、库内设置不同的存储区域、购置1套废气净化设施、设置1套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同步配套导流沟、收集池等风险防控设施。新建2座容积为1m³的事故收集池,分别收集发生事故产生的酸性废液和有机废液及废碱液。办公生活以及供暖均依托金兴报废汽车公司现有生活设施和供暖系统。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100%。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项目运行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3、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库采用微负压设计,在酸性废液存储区上方和有机废液存储区上方分别设置2个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洗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浓度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外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恶臭气体浓度要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一级标准要求。

4、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运行中产生的固废为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全部收集装入防渗胶袋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危险废物暂存库防渗措施是地面自下而上分别为2mm厚HDPE人工防渗膜和5cm厚C30抗渗混凝土保护层;围堰、裙角防渗措施是将底部HDPE土工膜延伸至侧面50cm横向锚固;导流沟、事故收集池、地面、围堰、墙体裙角等防渗措施是均一体化防渗。均要满足渗透系数K≤1.0×10-10cm/s的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

7、要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必要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要落实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国家相关规定,建成投入生产运行后,企业要自主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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