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财政局向我委下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为了加强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收到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4万元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天(4月12日--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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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巴财农[2023]316号.pdf
临河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临河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