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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29 09:24  来源:临河区农牧局   录入:web  
    
关于公开遴选临河区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并结合我区2022年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大、覆盖面广的实际情况,为大力推进我区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现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2023年度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现将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有专职运营团队、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0亩以上的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组织

二、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作业的机组必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

(四)同意在临河区农牧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经对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遴选资格要求资信证明;

4.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服务团队名单;

5.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材料或简介;

6.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7.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8.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

(二)遴选

临河区农牧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临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天。

四、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8日

五、报名地址

临河区机关事务局西迁工程综合办公楼B座7楼707室(临河区农牧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8-8921611,联系人:刘佳乐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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